局領導您好:
我是2007年碩士畢業,由於某種原因評定中級職稱耽誤了,2009年9月1日取得人社部和住建部頒發的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資格,2011年11月份取得天津市工程系列中級工程師資格且單位聘為中級職稱,請問我可以按文件津人〔2005〕57號的規定用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的職業資格證參評高級職稱麼?如果可以用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參評高級職稱,是否2013年度就可以評了?09年到13年已經是4年了。敬盼佳音!
尊敬的網友:
您好!職稱評聘問題請諮詢單位人事部門或主管局。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