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我和父親已共有的方式購買了一套經濟適用房,產權證是兩個人的名字,現在我想再買一套商品房,采用公積金貸款的方式。
請問,購買的這套商品房是算一套房,還是二套房?若算作二套房,我是否只能以買賣的方式將經濟適用房部分產權轉讓給我父親,纔能把商品房變更為第一套房。除了買賣方式外,還有沒有別的方式,費用如何?
另外,如果方便,能否將答復以文字形式發送到郵箱裡,謝謝領導。
金先生: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4月10日
金先生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電話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3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