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與父母合買天津開發區住宅一處,當時父母出資40萬,用我公積金貸款40萬。房本上,我與父母共有天津開發區住宅。2008年我家將40萬公積金貸款全部還清。問:如想將該住宅產權全部變為父母所有,需要攜帶哪些資料辦理,是否需要交納手續費或稅費?
任效良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4月8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