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李”網友:
您好!就您諮詢的問題,公安部在網上(http://politics.people.com.cn/GB/1027/11496615.html)有個答復留言如下:在高等院校報到時已將戶口由原籍所在地遷至學校的原農村學生,欲申請再轉為農業戶口的情形較為復雜。對於仍在學校就讀的,根據現行戶籍管理有關規定,學習期間不能辦理戶口遷移手續,至於能否分得農村承包地、自留地、宅基地以及參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收益分配,需由原籍村委會或村集體經濟組織決定;對於雖已畢業,但仍未實現就業、不具備生活基礎的,可在征得村委會(全體村民)或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同意後,按照戶口遷移有關程序規定,將本人戶口由就讀學校所在地、原工作所在地或人纔市場(中心)所在地派出所遷回原籍並轉為農業戶口;對於已經畢業並在現居住地實現就業的,原則上不能再辦理本人由非農業戶口轉為農業戶口的手續。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靜海縣人民政府
2013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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