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領導,您好!
目前河東津塘路榮泰公寓小區無物業管理,每戶每月清潔費為10元/月(6元的生活垃圾處理費和4元的居民保潔費),請問根據天津市物價局標准10元的收費是否合法?若合法請問是依據的哪條收費標准?
網上查到天津市政府轉發市容委、市財政局、市物價局聯合下發的關於《征收城鎮居民生活垃圾處理費的實施辦法》(津政發[2001]36號文件 2001年5月24日發布)有關規定,未實行物業管理的居民每戶每月征收5元的生活垃圾處理費(含每戶每月2元的居民保潔費)。
我們依據法規最終每月應交多少錢呢?
尊敬的“不明白的收費”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區領導十分重視,立即責成大王莊街道辦事處調查處理。經街道辦事處調查,榮泰公寓原是物業管理小區,2011年物業公司撤出。幾經周折最後由居委會、業主委員會牽頭,經居民代表同意實行自治管理,所收費用不違反有關規定。同時,街道辦事處表示將派人員與您聯系溝通,解釋相關問題。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河東區政府
2013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