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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主管部門領導你們好:
東西沽還遷房入住已經三年,房產證至今尚未發放。對子女入學、房屋買賣等方面產生了嚴重影響。我在東西沽只有一套還遷房,孩子結婚後在開發區居住,為了方便照顧我,打算把這套還遷房賣掉以後在開發區另購,可現在沒有房產證如何進行房屋交易?
我在網上查詢到從2012年初到2013年初都有居民反映這一問題。相關部門的回復基本雷同“由於目前本市房屋有限購要求,存在網上限購審查和打印合同的流程,還遷兩、三套房屋的居民頗多,並且很多還遷居民名下還登記有其他房屋,因此網上限購信息審核通過和合同打印工作很難進行。海河下游公司現正積極協調有關部門,簡化程序,省略限購審查和合同打印步驟,完善辦證程序,爭取盡快開展還遷辦證工作。”請問相關部門是否真的在解決實際問題?
就算是因為限購政策影響了工作進度,像我們這樣在東西沽只有一套還遷房,且家庭名下也只有唯一一套房產的居民也大有人在,相關部門能否從實際出發,先對符合限購政策,可以辦理房產證的居民盡快發放房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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