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天津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的工作人員:
我是一名從香港留學回來的博士,目前在天津工作,看到天津《關於鼓勵海外留學人員來津工作或為津服務的若乾規定 》中 提到“來津工作的留學人員,其子女入托、入學、轉學,由其居住地所在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安排教學質量較好的所、校,不收取政府規定以外的任何費用”, 我想請問居住地是怎麼個定義,是指的戶口所在地嗎?還是就是居住的地方?
我的情況是這樣的,我妻子的戶口是在西青區,孩子的戶口也是在西青,我工作的地方離南開區華苑實驗小學比較近,我想問我的孩子能到華苑的實驗小學就讀嗎?能享受到優惠政策嗎?
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您的問題已轉相關部門,並將盡快進行回復。
祝您生活愉快!
南開區政府
2013年4月
您好,留言收悉。根據天津市小學招生工作指導意見規定:適齡兒童依據戶口簿(包括藍印戶口)、房屋居住的有效證件、兒童預防接種證,在所屬學區片小學報名入學。您如果符合以上條件,並且屬於南開區,纔能在我區報名,但是按您提供的信息不符合我區入學條件。請您諮詢居住地教育局。。
南開區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