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2012年本人因孩子做生意賠本,將位於南開區密雲路延安樓一間伙單賣掉還債。現在暫住在孩子家,我和老伴已60歲,2人每月養老金4千多一點。現在諮詢政府如何解決我的無房之懮。謝謝!
許鐵強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4月2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電話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