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武清區高村鄉永興莊村民,我家東房山牆外有南北長28米寬2米承包地種植了小果樹,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在得知違法後准備在休息日拔掉移除,恢復土地。其村還有私自侵佔村集體土地或可耕地改做它用情況嚴重。為何村集體都未予通知整改和收回?村裡都有集體土地分配和使用詳細列表,村裡別說不清楚和不知道此類話了。希望具有詳細回復和實施措施......後續處理結果跟蹤留言在嚴格執法中。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