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辦理人纔引進的外地人員,在12年的12月11日天津市公安局審批通過並簽發了准予遷入證明,但是由於現在家裡戶口出了點問題,家裡無法開具戶籍准遷證(從老家簽到天津市的),家裡的戶口再更改的話需要經過6個月的時間,到那個時候都已經是2013年11月了,到時候在辦理戶籍准遷證的話天津市的准遷證還有效嗎?如果過期了還能再從新補辦或延期嗎?希望盡快回復,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您好,您所反映的問題,我局戶政部門十分重視,因您所留聯系方式有誤,故戶政部門無法了解您的詳細情況,希望您留下確切電話或撥打免費戶政語音服務熱線:4006-110-698進行諮詢。 感謝您對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天津市公安局
201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