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於近日到楊柳青成發馨苑底商的煤氣公司網點買煤氣,被告知每個月只能買100個氣,對此我很不理解。國家沒有任何規定每個月只能買100個氣啊,如果我們家用氣量大的話難道後半個月就不能開火做飯了嗎?我問工作人員為什麼這麼規定,他們只是說上級規定。我想問問到底是什麼上級能做出這種規定,市場經濟已經實行了20來年了,為什麼有的部門還抱著計劃經濟的思維為群眾服務呢?
給你們添麻煩了,我希望能夠得到正面的回答,如果不滿意我還要投訴到市長信箱,謝謝。
尊敬的李先生: 您好!留言收悉,我委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我們將及時研究答復您提出的問題,請您繼續關注。
天津市城鄉建設和交通委員會
2013年3月29日
尊敬的李先生: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委十分重視,立即責成燃氣集團調查了解相關情況。現將調查結果回復如下:
燃氣集團第三銷售分公司已與您聯系,根據燃氣集團居民用戶磁卡表購氣的規定,我市居民用戶每月購氣量為50立方米。由於您家居住在楊柳青,距離服務站較遠,特將購氣量上調至100立方米/月,該情況相關工作人員已向您解釋說明。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我們的工作,多提寶貴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2013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