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幫幫忙,我想諮詢一下,我2012年結的婚,老公是天津的,我的戶口是外地非農業,是結婚10以後,滿35歲戶口纔能遷回來麼?另外我爸爸是天津下鄉到內蒙古的,但是現在已經去世了,我姐姐的戶口也是天津的已經結婚!有沒有別的辦法能讓我戶口盡快遷回來啊?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您好,您所反映的問題,我局戶政部門十分重視,按照戶口管理規定,如您年齡在35周歲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學歷並與我市注冊企業簽訂了正式勞動合同,在津有落戶條件,可到公安機關按人纔引進政策申報落戶。如您還有其他疑問,可撥打免費戶政語音服務熱線:4006-110-698進行諮詢。
感謝您對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天津市公安局
201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