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供暖期是11.15---3.15,供暖前半個月和供暖後半個月是每年最難挨的日子,家裡就跟冰窖似的,孩子老人家裡家外穿的一樣多,剛剛做好的飯菜一會兒就涼透了,白開水喝起來冷冰冰的,被窩裡冰涼冰涼的,每年這個時候我們家都找出最厚的棉被來蓋。孩子晚上蹬被子著涼就感冒了等等等,給我們的起居生活帶來了諸多不方便,我們有幸生活在人性化管理的時代,是否可以進行一下民意調查,聽聽群眾的呼聲,把供暖的時間段交給市場來管理?!
尊敬的劉曉艷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委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我們將及時研究答復您提出的問題,請您繼續關注。
天津市城鄉建設和交通委員會
2013年3月29日
尊敬的劉曉艷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委十分重視,立即責成市供熱辦調查了解相關情況。現將調查結果回復如下:
根據《天津市供熱用熱條例》第十九條規定:本市供熱期為當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供熱單位不得擅自推遲供熱或者提前停熱。
如遇氣溫出現異常低溫情況,市人民政府可以決定提前供熱和延期停熱;供熱單位應當按照市人民政府的決定執行。
對於您提出的把供暖時間延長的建議,在近幾年的政府關懷下已經有了體現,我們也將適時地向政府相關部門反映,爭取做到讓百姓溫暖過冬,人人滿意。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我們的工作,多提寶貴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2013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