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我們聯系相關部門後回復,請您繼續關注。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3月29日
尊敬的網友:
您好!來件收悉。您的問題經過專門諮詢了解現回復如下:
一、在報名階段,考生本人填寫專業、學歷、學位、資格條件、工作經歷等信息,並對其真實性負責。在筆試結束後,由招聘單位對進入面試人選的資格進行復審。考生持資格證書原件、報名表、所在單位或學校蓋章的同意報考證明(應屆畢業生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等材料到招聘單位接受資格復審。對報名階段提供信息不實、有關證書材料虛假的,資格復審結果將確定為不合格,並取消其面試資格,責任由提供虛假信息的考生自行負責。由此產生的空額,由招聘單位在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二、針對網友反映的報考人員缺乏誠信問題,今後我們將合同有關部門研究建立考試誠信管理體系,將以往公務員考錄、事業單位單位公開招聘等人事考試中作弊、謊報瞞報、提供虛假信息等不誠信行為記錄在案,並加大處置力度,切實維護我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公平公正。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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