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預在 天津河東區 卓越淺水灣 購買一套132平米的房子,在簽房屋定購書時,存在以下幾點疑問:
1. 售樓員告知我們房本(產權證)上只能寫29.19平米,說:凡帶有窗陽臺的房間都屬於裝飾性陽臺不計入建築面積和產權證,請問房本面積遠遠小於實際面積,這符合天津市相關規定嗎?以後再交易時存在哪些障礙?
2.說是70年大產權的住宅式公寓,這和普通居民住宅有何區別?
3.說有民水、民電、民氣,采暖,按天津市政府及相關配套單位的收費標准執行,那麼:這種住宅式公寓水、電、氣、暖收費標准是什麼?和普通居宅的水、電、氣、暖的民用收費標准一樣嗎?
4.售樓方稱:這種住宅式公寓,無需提供《天津市商品住宅質量保證書》和《天津市商品住宅使用說明書》,這符合規定嗎?
[附件1]
[附件2]
樂天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3月28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