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領導:
本人於兩年前離婚,離婚前有套房,房本產權是前夫的。現在需要買一套商品房,開發商再打購房合同時說我有套房產,是河北區的。要求我到房管局查房產記錄。河北區房管局查詢處公作人員明確告訴我名下無房產並且不能出示任何證明。請問領導:這件事我該怎樣解決,找哪個部門與誰溝通?
盼望領導回復 萬分感謝
褚桂萍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3月28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