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房管局領導:
請問這是為什麼?實際建築面積說是87平米,可是房本上寫的是37平米,多出來的那部分說是按照“裝飾性陽臺”贈送的,這個在法律上有什麼違規的地方嗎?如果我們買了有什麼潛在性的問題嗎?卓越淺水灣相關手續都辦理的齊全嗎?
工薪階層用全家的血汗買個房子不容易啊。 希望領導能夠給我們吃個定心丸。
謝謝。
張楊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3月28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