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初,我單位(北倉苗圃)在毫不知情的情況下,電力公司在朝陽路與龍門東道交口處(我單位東南角),建立了(編號為:BK654和BK657)兩座開閉電箱,兩座開閉電箱已安放在我單位廠區耕種用地內,且電箱基座不穩,電纜外露。我單位主要經營苗木的種植、銷售,嚴重影響到我單位的正常生產作業,以及我單位人員和機械在開閉電箱周邊生產作業時,也存在相當大的安全隱患。自2012年10月中旬至2013年3月底,經多次與電力公司和開發商,以及建築商協商(開發商、建築商單位名稱不詳),三方互相推諉,至今仍無法解決此事。我單位希望將兩座開閉電箱移出我單位,望得到有關部門的幫助解決。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我委高度重視,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市經濟和信息化委
2013年3月26日
陸先生你好:
電力公司已向我委反饋,現答復如下:
1、按照您提供的箱號BK654、BK657查詢了所涉線路,所涉項目屬於北辰道公租房的配套臨電項目。按照項目編號調出了客戶檔案,經查詢,此項目提供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等規劃批復手續,電力部門是按照開發商指定的位置進行施工。施工過程嚴格按照安全規程和相關技術標准執行,符合安全標准。
2、因屬於開發商管轄,電力分公司相關部門告您需要找開發商協調解決此事。
3、目前,電力分公司相關部門負責人已多次督促開發商盡快與您聯系解決此問題。截止到4月1日,開發商已經與您主動聯系,協商,並約定時間再次進行現場勘查。
201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