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津南區戶口,我老公是紅橋區河北大街戶口,我們結婚居住的房子在紅橋區子牙裡,請問這個准生證去哪辦理?
夫妻雙方均為初婚,懷孕第一個子女除了准生證,在孩子出生前還需要什麼手續?
尊敬的網友:
您好!來信已收悉。按照津人口計生委〔2010〕45號文件規定,夫妻雙方均具有本市戶籍且在本市居住的,在懷孕第一個子女期間,可到女方現居住地街道(鄉、鎮)計劃生育部門辦理《一孩生育服務證》,需出具夫妻雙方的戶口本、居民身份證、工作單位(無單位的由村(居)委會)出具的婚後懷孕第一孩證明、結婚證和妊娠診斷證明。如您還有需要,請撥打12356-2-6諮詢。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口計生委
2013.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