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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的非普通住宅要求:
1、住宅小區建築容積率在1.0以下(不含1.0);
2、單套建築面積在144平方米以上(含144平方米,或者房屋交易成
交價160萬以上);
3、實際成交價格高於該區市場指導價1.2倍以上(不含1.2倍);
以上三點只要符合一個,即為非普通住宅。 反之則為普通住宅。
我想買的河東的房子:容積率大於1.0,面積沒有144,價格低於1.2
倍,按這些要求應該歸普通住宅,而中介說該小區1-5樓歸非普通住
宅,頂層6樓歸普通住宅,我要買的不是6樓,稅費要多好幾萬。
我就是不明白,3項都符合普通住宅的要求,難到我要在房管局報的
單價高於我買的單價?買房者買房砍價不是往低砍,要抬高價買?
中介說就我現在買的價河東房管局是不會給我打買賣協議的,我想
請問中介說的是真還是假?如果是真,為何不打買賣協議,就因為
賣家急需錢,房屋樓層不太好,就比別的樓層稍便宜一些賣、我一次付款就不行,必須我高價貸款買唯一住房?
中介如此之說:值得我們政府和房管局領導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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