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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0日(星期日)上午9時,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在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三次全體會議,國務委員兼國務院秘書長馬凱就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作說明。
[馬凱]更好發揮社會力量在管理社會事務中的作用。黨的十八大提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是億萬人民自己的事業,要最廣泛地動員和組織人民依法管理國家事務和社會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讓人民群眾依法通過社會組織實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務和參與社會事務管理,有利於更好地發揮人民主人翁精神,推動社會和諧發展。目前,我國社會組織既培育發展不足,又規范管理不夠。主要是,成立社會組織的門檻過高,社會組織未經登記開展活動較為普遍,一些社會組織行政化傾向明顯,現行管理制度不適應社會組織規范發展需要。為加快形成政社分開、權責明確、依法自治的現代社會組織體制,根據黨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有關規定,《方案》提出,改革社會組織管理制度:
一是逐步推進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引入競爭機制,探索一業多會,以改變行業協會商會行政化傾向,增強其自主性和活力。
二是重點培育、優先發展行業協會商會類、科技類、公益慈善類、城鄉社區服務類社會組織。成立這些社會組織,直接向民政部門依法申請登記,不再需要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民政部門要依法加強登記審查和監督管理,切實履行責任。考慮到政治法律類、宗教類等社會組織以及境外非政府組織在華代表機構的情況比較復雜,成立這些社會組織,在申請登記前,仍需要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三是堅持一手抓積極引導發展、一手抓嚴格依法管理,建立健全統一登記、各司其職、協調配合、分級負責、依法監管的社會組織管理體制,健全管理制度,推動社會組織完善內部治理結構,促進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
我想請問一下現在申請民辦非營利性機構,是否還需要業務主管單位呢?我們是一家殘疾自閉癥兒童康復機構,屬於天津殘聯定點康復單位,但是單位性質一直是工商注冊,不能申請民非,在全國很多地方都不需要業務主管單位了,天津市殘聯不能為我們這種機構擔任業務主管,請問像我們這種單位兩會之後民政局能夠幫我們解決這問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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