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在鍋爐廠宿捨,已經拆了,說13年6月還遷,可是現在都3月了房子還沒蓋起來了
你們回復說若2013年6月未能還遷,將繼續發放租房費,過渡期後租房費翻倍。
過渡期後租房費翻倍,請問這個費用我去找誰討,還是自動打到我的存折上
尊敬的網友:
您好,來信已收悉。經查,東方之珠以東,天重道以北為閆街、馬莊、鍋爐廠宿捨還遷房地塊,按原政策還遷。目前施工單位已經進場施工,小磚樓正在加緊施工,高層地塊規劃仍在調整。如2013年6月未能還遷,將按拆遷協議進行補償。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北辰區政府
天穆鎮政府
2013-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