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西青區買的二手房19日辦理完過戶,因賣方要拿到款纔交房,但是我們著急用房,賣方過幾天出國,如果出國前還沒有交房,我們又得拖一個月!著急!經查閱,全款已經進入資金監管中心,諮詢資金監管中心,工作人員說要等產權審批完後三個工作日纔放款,我繼續追問產權審批要幾天,答復說“說不好”。難道沒有相關規定嗎?什麼都是“說不好”怎麼能提高中國的行政效率呢?怎麼能加快服務型政府的轉變呢?
先感謝相關部門提供平臺,也請盡快回復。同時期盼我們的政府,早日將一系列行政審批流程簡化,將一切審批的環節時限公示。願中國更好!
蔣碩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3月26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