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是天津本地戶口,有一套住房,貸款已還清,並未使用住房公積金。
另外,前些年,在海南海口,為父母養老,以我的名義購買一套住房,且貸款已還清,也未使用住房公積金。
現在為了孩子上學方便,想在本市河西區再購買一套房,請問,這算第二套,還是第三套? 如果算第三套,按照現在的限購政策,是不是就不能購買了,對嗎?謝謝。
張先生: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3月26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電話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