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您好!
我2004年7月本科畢業,然後工作兩年(注:沒有繳納養老金),然後脫產讀碩士三年(2006年9月入學、2009年7月畢業),從2009年9月開始由現在單位繳納養老保險。
請問:
1、是否可以補繳2007年7月到2009年9月入學前的養老保險?如果可以,需要繳納多少錢?怎樣辦理?
2、脫產碩士學習期間,是否計算入工齡?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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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