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濱海新區領導:
我是一名外來務工人員,1 在2011年,通過面試和筆試,被太重(天津)濱海重型機械有限公司聘用,聘用後公司明確了帶薪假及探親假很符合國家勞動法和天津勞動保護條例,在2012年3月該集團公司的太重軋鍛分公司分為軋鋼和鍛壓兩個分公司,同時3月鍛壓分公司搬遷至太重(天津)濱海重型機械有限公司廠房,在天津招聘人員同時劃為鍛壓分公司員工,在該分公司的領導不承認原來入職後的帶薪假及年休假!2 該分公司的加班費不按合同的基本工資比例執行!周末成了必須的加班日!3 該分公司一年來不給員工發工資條!4 該公司今年元月分開始發100/60到70的工資,一直也沒有拿出書面文件,也沒有說以後是否補齊,什麼時候怎麼補齊其他的百分之四十!
網友:
您好,你的留言我們已經收到,已經轉交到有關部門,因問題的調查核實處理需要一定的時間,具體處理結果我們會在二次回復中給您答復,請您耐心等候。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濱海新區政府
2013-3-26
尊敬的網友:
您好,鑒於相關工作人員已經與您取得聯系,在此不再贅述。
感謝您的關注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2013-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