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想諮詢一下天津市區戶口非拆遷戶在2013年可以申請經濟適用房嗎? 我找到以下兩個條文:
1.在天津住房保障網《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第五章(准入和退出管理中)第二十五條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當地城鎮戶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縣人民政府劃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標准;
(三)無房或現住房面積低於市、縣人民政府規定的住房困難標准。
2.但申請條件中有一條是“拆遷房屋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低於25萬元,且他處無住房的拆遷戶。符合條件的家庭需在簽訂《天津市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之日起半年內辦理申請購買定向銷售經濟適用房手續。符合條件的拆遷家庭每戶只允許購買一套經濟適用住房。”
參照上述兩個條文,我不明白申請經濟適用房的資格條件了,想問一下像我這樣的非拆遷戶可以申請嗎?請您解答,謝謝!
張燕燕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3月22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電話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3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