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外地人,2005年參加工作,在外地的單位工作,2009年9月到天津工作,然後社保也和以前的連續接著交,一直交到2010年10月,2010年11月我回老家,社保中斷沒有交,直到2012年8月我又回天津原單位上班,社保又重新開始交,現在我想在天津買房子,想問一下我這種情況,社保算在天津滿一年嗎?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的問題請諮詢參保分中心或房管部門。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