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於去年2012年9月份提交申請以人纔引進家屬把戶口從外地遷入天津市,由於個人原因(買房,出境),通過跟貴局工作人員的兩次電話溝通後,也按照貴局工作人員的指導,在河東區裡提交了加快審批的書面申請(2012年12月左右),貴局工作人員說應該一個月內會下來,現在所有的手續也都齊全了,但是目前還是沒有審批結果,請貴局能考慮我的個人情況,盡快審批我的申請,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天津市公安局
201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