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我們聯系相關部門後回復,請您繼續關注。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3月22日
尊敬的網友:
您好!來件收悉。你在北方網“政民零距離”上反映的勞動能力鑒定問題專業部門曾於2013年2月6日出具過答復意見,現就你提出的幾個問題,再次答復如下:
一、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和《天津市工傷保險若乾規定》,用人單位或者個人對區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做出的初次鑒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該鑒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鑒定申請。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做出鑒定結論,必要時,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
二、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於2012年6月14日收到天津市易諾利科技發展有限公司提出的關於葛金喜的勞動能力再次鑒定申請,受理材料後分別於7月12日和8月3日安排兩次鑒定,被鑒定人均未到鑒定現場參加,於 9月13日已滿90天,故將材料退回申請方,不存因時間不足侵害其權益的問題。
三、其反映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拒絕仲裁委托鑒定的問題,經調查了解,市勞鑒會並未接到任何部門的委托鑒定申請。
建議:一是根據相關規定,二審法院如需以市勞鑒會的鑒定結論作為案件處理依據時,仍可委托鑒定。二是葛靜反映的企業不按國家法律規定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的問題,應由相關部門依法追繳,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無此職能。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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