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於2003年購買了塘沽美晨房地產公司開發的興海園小區住房一套,2005年8月份交房時讓我們每戶都交了1500多元的供熱計量表錢,說是以後要按計量收費,可現在已經到了2013年也沒有安裝,而且也不退錢,我曾經問過供熱公司,說是開發商收的,不歸他們管。現在已過去了快8年,這筆錢到底應如何解決?
網友:
您好,你的留言我們已經收到,已經轉交到有關部門,因問題的調查核實處理需要一定的時間,具體處理結果我們會在二次回復中給您答復,請您耐心等候。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濱海新區政府
2013-3-25
尊敬的網友:
您好,經建設和交通管理局塘沽分局與相關供熱單位核實,此處已安裝供熱計量表,但由於建築節能改造未達到三步節能標准,尚不具備條件,部分熱表臨時拆除保管。該分局相關科室已就此問題與您進行溝通,解釋了天津市供熱熱計量相關政策,您表示理解。
感謝您的關注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201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