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河西光明裡住戶,我的住房原是企業產,計租面積42.71,我還有個陽臺4平米,未計入計租面積.後來我買下了產權,房產證的建築面積64.03,現在要拆遷,發現我的產權證面積和同一樓層,房型一樣的鄰居面積嚴重不同,鄰居計租面積44.62,建築面積75.14,另一戶獨單計租面積27.6,建築面積48.16,這兩戶系數都達到了1.68和1.74,我的系數只有1.43.我從去年底就開始找企業單位河北省駐津辦事處,河西房管局,拆遷指揮部,可是他們一直只是說產權證沒錯,到底怎麼從計租面積算到建築面積?為什麼我和鄰居的計租面積基本一樣,建築面積卻差11平米?他們都沒給我一個解釋.我是一個75歲的老人,現在房子面臨拆遷,想弄清楚這個問題怎麼就這麼難!只好求助於政府,請幫我這個老人盡快解決這個疑問,不要耽誤了國家的拆遷任務!謝謝!
武開宇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3月22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