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塘沽區吉慶裡16-1-101住了17年的老住戶,我是一樓住戶,最近我樓上(202室)出租給一個外地的,開了一個瘦身會館,在她家陽臺還掛了個大牌子,她家黑白不閑著,令我家無法正常休息,我打過110,12315,給塘沽工商局打過電話,都互相推來推去,多次找過居委會,都管不了,我不知道那個部門能夠管理此事,在居民樓裡開這樣的會館合法嗎?在純居民住宅樓裡開會館能給起經營執照嗎?如果沒有照她就是不合法經營,那就是違法,違法必究, 請問誰去究啊?那個部門能管一管?請給我一個合理的答復。
注:至今無音訊,這是第二次給貴網寫信,我會寫到有合理的答復為止。
網友:
您好,你的留言我們已經收到,已經轉交到有關部門,因問題的調查核實處理需要一定的時間,具體處理結果我們會在二次回復中給您答復,請您耐心等候。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濱海新區政府
2013-3-22
尊敬的網友:
您好,工商行政管理局塘沽分局與經營當事人取得聯系,但因個人原因未能到場接受調查;25日,執法人員經與當事人再次聯系後一同到達現場。
經現場調查,當事人未能祟營業執照,根據《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第二條的規定,其經營行為構成無照經營行為,根據《辦法》第九條第一項的規定,執法人員當場下達《責令整改通知書》,要求其立即停止違法行為,並拆除牌匾。當事人表示接受,立即停止了經營行為,並於3月28日前及時拆除了牌匾。您對該局依法取締表示滿意。
感謝您的關注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201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