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住在嘉華新苑頂樓, 房屋滲漏已經很長時間了。 找過物業,物業不管,讓我們自己修。 不知這樣是否合理, 如果不合理, 我應該怎麼辦?誰能幫我們解決?謝謝。
尊敬的李先生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區領導十分重視,立即責成區房管局調查處理。經區房管局調查,嘉華新苑的房屋維修已經超過保修期,因此只能通過相關程序動用維修資金或者住戶自己維修來解決。動用維修資金必須滿足一下條件:應當經專有部分佔相關建築物面積三分之二以上且佔相關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書面同意,並在小區明顯位置進行公示。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河東區政府
201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