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負責同志:您好!我於2010年辦理了中德住房儲蓄的合同,至今沒有存款,所以從未獲得貸款。但是,現在想要回服務費卻屢遭拒絕。他們的理由是,根據合同:“住房儲蓄合同締結後,客戶即應首先支付合同服務費。合同服務費將從客戶的首筆存款中扣除。若達到配貸條件的客戶放棄貸款,依據其書面申請,住房儲蓄銀行將100%返還其所付的合同服務費;若客戶未達到配貸條件而提前支取存款,服務費不予退還。”
我現在有幾點疑問:
1.我尚未獲得貸款服務,何談服務費?
2.如果說工作人員的講解就算做服務,一共前後不超過3小時,這個服務費是不是過於昂貴?
3.當時工作人員從未向我告知服務費不予退還一事,責任誰來承擔?
4.這樣的合同內容算不算做霸王條款?
謝謝!盼復!
劉一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您提出的問題已責成有關部門辦理,我們將盡快給予回復。
祝生活愉快!
市政府金融辦
2013年3月19日
中德儲蓄銀行已與網民朋友進行了聯系溝通,網民朋友表示理解和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