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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感謝您在百忙之中看到我的留言,我07年畢業於師范院校,由於學校改制,沒有發給我們這批學生教師資格證,08年我教育學心理學免考,直接考能力考試,由於准備不足沒有考過,第二年由於疏忽錯過了報名,而接著忙著結婚生子,就慢慢把這件事情拋之腦後
今年想報考教師資格證,通過詢問教委辦公室工作人員獲悉,要重新報考教育學心理學,都要重新來,而且教育學320元,教育心理學320元還要交材料費,並且一科沒過都要重新考,且成績只保留一年,我覺得這給我們准備報考的學子帶來了很大壓力,無論是經濟上的,還是學習上的,1這些條例是否有合理性?對於我們這些要求上進的人是否是一盆涼水?
2我的同學在武清區,他們都沒經過考試就直接拿的證,為什麼每個區之間差別那麼大?
3交那麼多錢買材料,參加培訓,最好通不過什麼責任也沒有?怎麼把錢掙了,也把責任推了?
4為什麼要教那麼多錢啊,一個人參見考試最起碼要花1000,這還不算請假去參加報名,培訓,考試的費用
以上就是我發自肺腑的疑惑,如果言辭不當,請諒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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