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張麗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委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我們將及時研究答復您提出的問題,請您繼續關注。
天津市城鄉建設和交通委員會
2013年3月13日
尊敬的張麗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委十分重視,立即責成市供熱辦調查了解相關情況,現將調查結果回復如下:
根據《天津市供熱用熱條例》第四十六條規定:本條例所稱供熱設施,包括共用供熱設施和戶內供熱設施。共用供熱設施包括供熱熱源生產設施、管網輸配設施、換熱站設施及其附屬設施,供熱計量儀表和戶內共用管道等。戶內供熱設施包括終端散熱設備、支線管道、管件、閥門。
第二十九條規定:戶外供熱設施和戶內的共用供熱設施由供熱單位負責維修、管理;住宅用熱戶的戶內供熱設施由用熱戶管理,需要更新改造的,更換供熱設施的費用由用熱戶承擔。
綜上所述,您可根據實際情況聯系供熱站協調解決。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我們的工作,多提寶貴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城鄉建設和交通委員會
2013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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