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的情況如下:
2008年4月-9月已在天津上社保(五險),08年10月後本人到北京工作直至2013年1月,4年時間天津保險中斷,在北京的公司為本人新起的賬戶並一直上保險(五險一金)直到離職,2013年2月至今,北京保險中斷,現本人欲將北京的社保關系轉移回天津,並以個人名義繼續繳納,現有已下問題:
1.應該先和天津哪個部門聯系,本人戶口在河東,能否告知聯系電話?
2.北京的社保是否全部都可以轉回天津,如:公積金,養老,失業,醫療?
3.轉回後是否可以和先前天津已有的保險賬戶對接上?
4.對於2013年2月至今,未繳納的社保可否後補,如果不能,是否會對未來智取造成影響。
非常感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工作人員已與網民聯系電話解答相關政策。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3月14日
【民生詞典】社保轉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