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落在河東區朝陽綠蔭小區北面院牆外有一料場(具體單位名稱不詳)。主要從事灰土堆放和灰土翻篩作業,並在沒有任何防護措施的情況下,進行露天作業,其產生的生產揚塵給周邊居民的生活環境造成嚴重污染,特別是在有風的情況更是造成風沙彌漫的現象。
該單位的行為已經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三條、第二款:“在城市市區進行建設施工或者從事其他產生揚塵污染活動的單位,必須按照當地環境保護規定,采取防止揚塵污染的措施”的規定,請市環保局對此違法行為查處,並給予答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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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環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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