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1996年在天津航運公司參加的工作,戶口落在紅橋區小辛莊大街25號集體戶口。2001年從單位辭職到私企工作,2005年和私企解除勞動合同。現在無正式職業。個人按最低工資在紅橋區人纔中心繳納社保至2013年底。妻子無業在家照顧孩子和我的父母,戶口在河北定州。我在定州有一套76平米的住房。兒子在定州上小學。我這種情況符合天津市限價房的申請條件嗎?如果我在天津有房子了,孩子的戶口可以跟隨我遷到天津上學嗎?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接到您的留言後,區房管局非常重視,立即責成相關人員與您聯系,解答相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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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橋區政府
20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