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你好:我打算在河北區文江裡買個二手房,房產證上寫著原來是公產後個人買到私產產權,土地使用證上寫著土地屬於“劃撥”形式,我想問一問如果我買了這個房子後是屬於“劃撥”還是“出讓”?如果是“出讓”土地信息裡邊是否體現出來?如果還是“劃撥”形式的土地,能否轉成出讓?買房時我需要交一個土地出讓金,是不是今後買賣都需要交這筆費用?如果我買過來以後依然是“劃撥”的土地性質,在動遷的時候是不是沒有“出讓”性質的房子補償多?有什麼區別?買房是人生大事,還望您每個問題給與具體的回答。
高飛您好:
關於您諮詢買公產轉私產劃撥土地房產的問題,區房管局已致電反映人進行了說明。
河北區房管局
201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