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領導您們好:
我的孩子現在1歲了,為了以後上小學,必須把我家這套公產房的戶主改成我父親的名字,現戶主是我奶奶(已故),我父親這邊的親戚都同意,但是我父親的二姐(我的二姑媽)腦梗多年,失去語言能力,公證處說必須去精神病類的醫院做智力鑒定,纔能辦監護人證,這個確實有困難,病人現在歲數大了,沒有行動能力,如果在鑒定過程中用藥類可能會有危險,我二姑媽一直跟我二姑夫住,平時我的兩個姐姐過來照顧。我的二姑媽還有個兒子現在也癱瘓了。家裡情況確實挺復雜。真心求助領導們,只要能給我二姑媽辦一個監護人證就都解決了。律師,公證處我都諮詢過了。一點辦法也沒有。老兩口一起過了那麼多年,這不就是理所應當的監護人嗎。現在孩子上學要求房子戶主跟戶口本戶口是一個人。而且要求戶主跟孩子是三輩以內。這套共產房子承租權解決不了。孩子以後都沒學上了。請求領導幫助幫助我們吧。在此感謝了。
尊敬的寇冠華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區,我們立即聯系區司法局了解情況,並派人員與您聯系,解釋相關問題。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河東區政府
2013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