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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劉淑華,因丈夫長期酗酒導致家庭不和,於2011年5月份離婚,我和兒子搬走時找他要戶口本,當時他把第一頁和自己那頁留下了,把剩下的給了我。我兒子有癲癇病,在家時也試著打過幾次工,都因為犯病單位不敢用一直在家。離婚後兒子為了給我減輕負擔找了份發傳單的活,他說就算犯病也在外面單位也看不見。可是有一天120給我打電話說我兒子在醫科大學總醫院,當時我正在上班,請假後到醫院看見我兒子大門牙摔掉兩顆,上嘴脣就還連著一點肉,眉骨一個大口子,最後嘴脣縫了20多針,眉骨縫了17針,又給他掛了神經內科主任醫生號,檢查後說他是重度癲癇,問他現在吃什麼藥,我說卡馬西平,主任說這藥對他沒用,他要吃一千多甚至兩千多的藥纔能控制,我說我離婚一個人帶著他,我每月纔1600左右工資,還要付租房費500多,哪還有錢吃這麼貴的藥,主任看我們可憐,說他怎麼也要吃400多那種藥,這種藥對他現在的病來說控制的都不是特別有效,我說沒關系,以後我讓他在家哪也不讓他去,就算犯病在家裡也不會摔的太嚴重,最後主任還告訴我,讓我給兒子給辦個社保,交不了多少錢,再從醫院辦個門特他以後拿藥就可以便宜了。我去辦社保時纔知道戶口本沒有前兩頁根本不能用,我跟前夫聯系,找他要拿兩頁,他左推右推就是不給,我又找他哥哥姐姐幫忙也不給,最後再找他,他說丟了,我又去派出所問戶口本丟了怎麼辦,工作人員說三個人帶著證件到派出所就可以補辦,我又聯系前夫,可他根本不去,找他家人幫忙也不管用,我又去找派出所說他不來怎麼辦,民警說那就通過法律,我就一千塊錢工資要交房租,還要給兒子買藥,哪有錢去起訴他呀。我知道這個平臺是專門幫助困難人的,所以請你們幫幫我們娘倆吧,我們現在太困難了,就因為沒有戶口本,我們想辦什麼事都辦不成。謝謝您!(戶籍:紅橋區三條石派出所)
注:戶口本上可不可以就我和兒子的,不想跟我前夫用一個戶口本。他以後找我要我不可能不給他,給完他我們再用找他要他不給怎麼辦,到時我該找誰來幫我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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