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老知青,1977年1月在黑龍江兵團辦理病退手續返津,待業至1979年3月至本市工廠工作。
問題:待業時間長度應如何計算?是2年2個月?還是2年1個月?
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下鄉知青返城後等待分配工作的時間,不計算工齡。。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