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買了一個二手房 賣家說他水卡裡面還有50噸水 我去自來水公司驗證過 確實有 但是3月收到了一份水費催繳通知 上面寫著欠費五百多元,那這個所欠的水費 應該由誰負責?上面寫著如若不補齊費用就要拆除水表,那欠了115噸水 不可能是半年的事情吧?自來水公司為何沒有早發現問題?自來水公司是否負有責任?這個事情怎麼解決呢?
尊敬的網友:
您好!經了解,您已經補齊了欠繳水費。祝您生活愉快,萬事如意!
市水務局辦公室
2013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