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華明鎮購買二手房的居民,在准備繳納2013年物業費時,物業公司出示了一張紙,上寫著購買二手房的物業費是0.75元/平米,屬於二級收費標准。
《天津市物業管理條例》第六十二條規定“普通住宅物業管理服務費的政府指導價格標准以及上下浮動比例,依據社會平均物價指數變動情況適時進行調整,由市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市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制定,並向社會公布。確定和調整普通住宅物業管理服務費政府指導價格時,有關部門應當聽取群眾意見。”
想知道華明鎮的這個收費標准通過何種渠道向社會公布的。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們立即責成我區有關部門查詢此事,現正在辦理之中,請您耐心等待我們的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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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麗區政府
2013年3月13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們立即責成我區有關部門查詢此事,回復如下:
關於物業服務收費標准,在物業服務中心已公示,是依法按照合同規定收取費用的。
201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