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南開區密雲路立交橋建橋時,拆遷了我的房子,將我安置到迎風裡,已經住了五年多。但房本在我們多次催促下南開區房管局不久前纔辦下,發證時間是現在。當時告訴我們按照定向安置協議可以按照超過5年政策過戶,但這兩天我要過戶時南開房管局又說按照房本時間,這樣我們的稅費將大幅增加,明明已經住了5年多,是房管局的原因發證時間滯後,卻要我們承擔後果,我們十分不解,請予以解釋!
邱女士: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3月8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3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