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07年7月離異,我和兒(84年12月14日出生)同住一室地點,住房所在地——河西區下河圈路紅光樓3戶伙單。孩子和女友相處很好,自我知道至今有兩年多了,他們倆同在李寧店打工。我們只有現住房,沒有過其它住房待遇,買不起房,是否能以孩子名義申請住房(哪一類)。敬請幫助。
魏麗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3月8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電話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