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領導:
您好。
我和我妻子原籍都是河北省,我大學畢業後2007年落戶在親戚家(南開區),我妻子2009年研究生畢業後落戶在單位的集體戶口(紅橋區)。於2012年12月生下孩子,想落戶在我妻子這邊(單位方面已經同意),但派出所說我的是個人戶口,只能落在我的戶口上,但我親戚家和孩子(已結婚)居住在一起,如果我孩子的戶口在落下的話,以後會產生很多麻煩事。目前我們租住在紅橋區,為了以後生活方便,想落戶在紅橋區,因涉及到孩子落戶問題,所以很著急,煩請相關領導協助解決。
萬分感謝!
何英健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您好,您所反映的問題,我局戶政部門十分重視,因您所留聯系方式有誤,故戶政部門無法了解您的詳細情況,希望您留下確切電話或撥打免費戶政語音服務熱線:4006-110-698進行諮詢。 感謝您對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天津市公安局
201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