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隊同志:
你好!
我是B1駕照持有者,駕照副證打印“請於每年3月份提交身體條件證明”,我的上次“接收《身體條件證明》回執”上注明“下次提交日期:2013年2月22日”。
今年2月我按要求去公安醫院進行體檢,准備提交“身體條件證明”。
但被告知:不必體檢,明年2月直接去區隊。
請告知現在我這種情況具體應該如何辦理!
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天津市公安局
2013年6月5日